致投标人:
根据《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库区G248(原211)复建公路I标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人须知第2.1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应在24小时以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后回函确认。
由于招标人施工方案调整,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1款修改为如下内容,招标文件其余涉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处均以此调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日10时,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锦里西路129号。
招标人:利来w66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川水电站G248复建公路I标项目经理部
日期: 2020年05月19日
确认通知
利来w66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川水电站G248复建公路I标项目经理部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库区G248(原211)复建公路I标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