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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智慧梁厂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21 人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智慧梁厂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受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该项目智慧梁厂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招标工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慧梁厂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智慧梁厂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项目建设地点: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荣县互通附近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标段名称为A。

    招标范围: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成宜高速公路ZCB3-5、 ZCB3-6标段建设现代化智慧预制厂。现代化智慧预制厂需要高效智能化、信息化管理系统,该系统有针对性地服务于智慧预制厂的全面管理,协助预制厂顺利、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至少应具备以下内容功能:①总体生产计划管理、②原材料管理、③生产(调度)管理、④质量管理、⑤人力资源管理、⑥试验室管理、⑦拌合站监控管理。具体参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

    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业绩、人员、信誉、财务要求详见附表一。

    3)国家版权局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九兴大道12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2条新建高速公路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发、实施及维护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 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等相关资料由招标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9484.com/上发布,由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并自行下载,不能下载的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因未能及时下载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有)及相关补充资料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要求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考察、投标预备会

    a)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b)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可以采用邮寄、快递或现场递交等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2  13  10  00 ,地点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9484.com/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9484.com/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截止日后不再接受投诉。

    8.2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设计分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        

    人:魏先生先生

       编:610041

       :028-85131052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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