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根据《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1项目苏坝互通劳务合作工程招标》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投标人收到本补遗书应在24小时以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后回函确认。
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条 签字或盖章要求和3.3条投标保证金作如下修改:
3.2条签字或盖章要求修改为:(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姓名,不得用盖章或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的法定名称公章(鲜章),不得使用其他专用印章代替;(3)授权委托书后须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影印件。
3.3条投标保证金修改为:单个劳务段投标保证金:柒拾万元整
招标人:利来w66乐西高速马边至昭觉段S1-1项目经理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