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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市河东长江大桥和国道353线江阳区段项目经理部
钢筋、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河东长江大桥和国道353线江阳区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东长江大桥和国道353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钢筋、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国道246线、353线泸县立石镇至江阳区江北镇段公路工程(k53 340~k71 792.886段):起于泸州市江阳区,顺接在建江北立交(滨江北路),经方山镇、江北镇,相继平交方山快速通道,上跨隆纳铁路、隆纳高速及平交规划泸自大件路,止于江北镇西北与宜宾交界处。路线全长18.45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3米。全线大、中桥1391.7米/8座,主线涵洞61道,与等级公路交叉6处,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广场1处。项目总投资为61653.2525万元。
2.2招标内容:钢筋、钢绞线,具体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或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备至少500万以上的垫资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达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环境、职业 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GB/T19001-2016、GB/T50430-2007、GB/T24001-2016、GB/T28001-2011)。生产商投标物资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投标的取得生产商的资质即可。
(5)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先款后货或以预付款支付方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5日至2020年8月20日,每日09:00至17:00时在河东长江大桥和国道353项目经理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 年9月10日 8 时30 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月15日17时 00 分,地点为:河东长江大桥和国道353项目经理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20年9月16日10:00时(暂定)。
6.2开标地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桥工程分公司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开招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河东长江大桥和国道353线江阳区段项目经理部地址:泸州市纳溪区麟祥路
联系人: 胡先生柳18982456794 郑先生13982707330
电子邮件: 362727859 @qq.com
账户名: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河东长江大桥和G353线项目部
开户银行:工行泸州龙马潭支行
账号:2304 3481 3910 0051 478
监督电话:028-86117426
2020 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