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电力物资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电力物资(箱式变压器、导线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线起于通江县,接既有省道204线,与通江环城北路相通。路线全线沿小通江河谷向北布设,经涪阳镇、新场镇、板桥镇,止于诺水镇与在建的诺水河至光雾山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3.2km,本项目均采用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 6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1.5 米,分离式路基宽度 10.75 米,桥梁宽度 21.5 米。全线大中桥(折整幅)138座,设隧道4座,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类型:15cm碎石垫层+25cm水稳底基层+25cm水稳基层+6cm中粒式沥青砼+4cm细粒式改性沥青砼。计划工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本项目所需电力物资(箱式变压器、导线等)。本次电力物资(箱式变压器、导线等)为一个包件招标数量清单附后。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资金、供货速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的授权书(变压器、电杆、导线、需取得授权)。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应答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结果的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3.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专用资格条件:
3.6.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6.2对投标生产商的要求
3.6.2.1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千万元人民币,具备两年以上生产经验,或新设计投产的生产厂须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后稳定运行满一年以上(以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颁发的时间为准)。
3.6.2.2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影印件及对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国家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报告)。
3.6.2.3提供对应招标产品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销售业绩(至少提供3个与采购范围相匹配的业绩)。
3.6.3对投标代理商的要求
3.6.3.1代理商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投标物资的销售经验。代理商须提供对应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对应资料(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证书影印件,检测报告等),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6.3.2提供对应招标产品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销售业绩(至少提供3个与采购范围相匹配的业绩)。
3.6.4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千万元人民币。600 万元以上的垫资能力。
3.6.5供货能力要求:
3.6.5.1 在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将所有招标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施工现场地点。
3.6.5.2 代理商所提供的电力物资或产品必须自行负责当地供电企业系统内设备条码号申请、检测、调整试验、整定值设置等相关工作。
3.6.6 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最近二年内不存在行业部门和利来w66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如有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清退所供材料,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3.6.7 组织能力要求:须具备相应货物的组织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6.8 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电气设备常用电气元件发生故障后,满足4个工作时进场查找原因,满足8个工作时进行处理,满足12个工作时恢复运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4日,每日上午 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4楼物资设备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花月东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
4.3不邮购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电子存储设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 年2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双流区花月东街8号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 时间:2021年2月8日9 时30分
6.2 开标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东升镇花月东街8号六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04线诺(水河)华(蓥)公路通江县城至诺水河段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箭口河
邮编:636799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880099359
电子邮件:347213197@qq.com
开户名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双流分行
账号:5105 0152 7908 0000 0246
监督电话:028-85773395
2021年1月19日